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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一般需要多久
2020-03-17 11:11:50   来源:   

 医疗事故的处理是比较复杂的,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具体每个阶段处理的时间是不一致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医疗事故处理一般需要多久?认定属于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医疗事故处理一般需要多久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处理一般需要多久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认定属于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三、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1、医疗机构私自生产、配制未经国家专门检验批准的药物,给患者造成损害的;

  2、医用产品质量缺陷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3、因患者无钱医院不予收治抢救,造成急症患者死亡、残废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4、使患者多付出医疗费和承受本可避免或更大的医疗痛苦。

  5、输血异常反应与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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