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公告,持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99%的股东和柚技术,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文章来源:全景网
相关热词搜索:公司 不超过 减持 股东 控股
上一篇:从五大行业看外贸企业的下半场战疫 下一篇:最后一页
济南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路24号 联系人:司律师 电话:18053115917 手机:0531-80961678 微信:18053115917 QQ:709581498 邮箱:709581498@qq.com 网站地图 (XML地图 / 百度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