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消息,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关于证券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交易所对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增加存托凭证作为交易品种、完善交易异常情况和重大异常波动处置规定、明确证券即时行情实时发布等内容。
其中,为了完善突发性事件类型,两大交易所增加了“重大人为差错”一项,也就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重大技术故障、重大人为差错、本所认定的其他异常情况这些突发性事件,导致部分或全部交易不能正常进行,交易所可以决定采取技术性停牌、临时停市等措施。
同时,沪深交易所还增加了一则规定:因前款规定的突发性事件导致证券交易结果出现重大异常,按交易结果进行交收将对证券交易正常秩序和市场公平造成重大影响的,本所可以采取取消交易、通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暂缓交收等措施。
交易规则中还新增:“本所对证券交易进行风险监测。出现重大异常波动的,本所可以采取限制交易、强制停牌等处置措施,并向证监会报告;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本所可以采取临时停市等处置措施并公告。具体办法由本所另行规定。”
此外,原先“因交易异常情况、重大异常波动及本所采取的相应措施造成损失的,本所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则中,增加了一个条件“但存在重大过错的除外”。(新浪财经 许旻)
附上交所修订图:
附深交所修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