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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办税提示
2020-01-23 20:16:36   来源:东方头条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办税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办税服务厅作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办理税费业务的场所,也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为保障公众健康,山东省税务局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办税服务厅通风、消毒等工作,同时建议您在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邮寄等“非接触式”途径,减少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一、常见涉税业务办理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见涉税业务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详情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浏览。

网址:http:etax.handong.chinatax.gov.cn

如果您需要咨询涉税问题,欢迎拨打山东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如果您需要申领发票,可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邮寄送达。

如果您有特殊业务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请您通过各地税务机关提供的电话、微信等预约办税渠道提前进行预约,避免长时间排队。

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如果您需要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请您登录山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选择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您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

三、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如果您需要办理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可通过以下三种“非接触式”方式办理:

(一)微信缴费

1.微信公众号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信办税-社保费-居民医疗居民养老社保费补缴申报”,在线缴费即可。

2.微信小程序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进入小程序进行缴费。

(二)支付宝缴费

登录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社保-社保费缴纳”,确认授权后,选择“居民医疗居民养老社保费补缴申报”缴费。

(三)电子税务局缴费

通过山东省税务局网站首页进入电子税务局,或直接输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登录办理。

网址:http:etax.handong.chinatax.gov.cn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将通过“非接触式”途径,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预祝全省纳税人、缴费人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幸福的春节!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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