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当现场采用电业部门高压侧供电,自己设置变压器形成独立电网的,应作工作接地,必须采用TN-S系统。自备发电机时,接地系统独立设置,也应采用TN-S系统。末级和上一级或总配电箱应采用漏电保护装置。
2、将临建及生活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并装设漏电开关或触电保安器。合理级配,禁止用其他金属丝替代熔丝,内部接线正确,设备齐全完善,门锁完好,无裸露带电导体。更换灯管、灯泡、开关插座等应在断电后进行。罗口灯泡的火线必须接灯座的中心接线桩头,地线应接通灯座外螺纹导体的接线柱上。所有照明灯具的火线必须进开关,加强日常安全用电的监督检查、维护,发现违章使用必须立即纠正,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
3、由专业电工负责用电管理。
4、开工前编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
5、照明线路接头处必须绝缘可靠,不得乱拉乱接。
6、停送电设专人负责。
7、维修时悬挂“有人作业,严禁合闸” 警示标志牌,并设专人负责监护。
8、一般行灯电压不得大于36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电压不得大于12V。
9、由专业电工规范接线,禁止私拉乱接,任何情况下不准用绿/黄双色线作动力线使用。
10、采取线路断电或搭设隔离棚。
11、使用前检查,用电设备保护接零和接地必须符合要求。
12、电工作业工具须经过检测,作业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13、手持机电移动工具必须通过检查试验,加装防护罩。。
14、在宿舍内不得使用碘钨灯或大功率灯具,严禁使用电炉。